公告
2025年9月9日,无锡洛杰纺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梁溪法院)提出申请,称其制作的《无锡洛杰纺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》已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,请求梁溪法院按照《无锡洛杰纺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》制作的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》进行分配机电制造。
梁溪法院认为:无锡洛杰纺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《无锡洛杰纺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》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,据此制作的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》依法应予认可机电制造。2025年9月9日,梁溪法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按《无锡洛杰纺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》制作的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》进行分配(分配方案表详见附件)。
特此公告机电制造。
公 开 人:无锡洛杰纺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